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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违法所得的定义

药品违法所得的定义

 

药品违法所得的定义

《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的全部经营收入”。


《药品管理法》第82条、第87条规定的“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中收取的费用”。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81条规定的“违法所得”是指“售出价格与购入价格的差价”。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1)申请的提出:应由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市1级检察院,向对应的中级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如被告人系在审理过程中死亡的,原审理法院也可受理申请。

(2)法院审查、受理:法院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在7日内审查完毕,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在15日内发出公告,公告期为6个月。公告范围:应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或法院的官方网站予以刊登,并在法院公告栏张贴、公示。如法院已掌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联系方式的,应直接告知并记录在案。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上述人等应在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可以委托代理人。其他厉害关系人是指对申请没收的财产主张所有权的人。

(4)审理。公告期满后,法院应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根据不同情况,法院会作出没收或驳回申请的裁定。

(5)终止审理情形:在审理没收违法所得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归案的,应当终止审理。

(6)不服没收或驳回申请裁定的救济:

1、对没收财产的裁定不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5日内提起上诉;检察院对驳回申请的裁定不服的,也可以在5日内提出抗诉。

2、没收违法所得的裁定生效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到案并提出异议的,法院应视情形不同分别处理:原裁定正确的,予以维持;原裁定确有错误的,应撤销原裁定,对涉案财产1并作出处理。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已生效的没收违法所得裁定。

违法所得应该予以追缴或是没收,应由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市1级检察院,向对应的中级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被告死亡的原审理法院也可受理申请。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律师之家的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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