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婚姻法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划定在婚姻题目上所享有的充分自主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 (二)一夫一妻。 一夫一妻制,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轨制。 在一夫一妻轨制下,任何人,无论 地位高低,财产多少,都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已婚者在配偶死亡(包括宣告死亡)或离婚之前,不得再行结婚;一切公然或隐蔽的一夫多妻制或一妻多夫的两性关系都是违法的。 (三)男女同等。 男女同等是指男女两性在婚姻家庭关系中,享有平等的权利,负担平等的义务。 (四)保护妇女,儿童和白叟的正当权益。 (五)计划生养。 计划生养,是指通过生养机制有计划地调节人口再出产。 就我国的实际情况而言,实行计划生养是为了有计划地控制人口增长,进步人口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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