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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1年是否是自动结案

取保候审1年是否是自动结案

 

取保候审1年是否是自动结案

1、取保候审1年并不会自动结案,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5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1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都有权作出《取保候审决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08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158条规定情形之1的,经上1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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