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民法典离婚后永久居住权有效吗——锡林郭勒刑事律师谈谈民法典离婚后永久居住权有效吗——锡林郭勒刑事律师
1、民法典离婚后永久居住权有效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法典规定,设立房屋居住权时,如果约定永久居住权的,1般情况下视为约定不明确,不影响居住权合同的效力,但房屋所有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66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367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1般包括下列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住宅的位置;(3)居住的条件和要求;(4)居住权期限;(5)解决争议的方法。第51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2、居住权法律特征是什么第1、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第2、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第3、居住权属于1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第4、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第5、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设立房屋居住权时,1般要明确约定居住权的期限,如果约定永久居住权的,视为约定不明确,约定不明确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房屋所有人有权随时解除居住权合同。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律师之家进行法律咨询。
上一篇: 借款合同当事人死亡怎样去起诉 --刑事合规
下一篇: 锡林郭勒刑事律师商议拆迁分配纠纷找什么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