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刑事律师

法律服务热线:

18047941113

转移隐匿财产属于什么行为取保候审

转移隐匿财产属于什么行为取保候审

 

在现实生活中因财产关系产生的民事纠纷是非常多的,产生经济纠纷的时候,是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解决的,提起诉讼后法院会作出判决,而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会通过转移财产的方式逃避判决书执行,那么转移隐匿财产属于怎样的行为?下面由本法律网站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转移隐匿财产属于什么行为

隐匿财产属于恶意转移财产。“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

相关法律规定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26.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应当及时采取执行措施。

在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被执行人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的,应当立即采取执行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应当制作裁定书,送达被执行人。

57.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执行人交付特定标的物的,应当执行原物。原物被隐匿或非法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交出。原物确已变质、损坏或灭失的,应当裁定折价赔偿或按标的物的价值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

58.有关单位或公民持有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票证,在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或通知书后,协同被执行人转移财物或票证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隐匿财产属于恶意转移财产。“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本法律网站进行法律咨询。

锡林郭勒刑事律师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王力
执业证号:11525202010250493
联系电话:18047941113
电子邮箱:870105376@qq.com
QQ/微信:870105376
联系地址: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重庆路众力景尚园写字楼内蒙古理想律师事务所

扫码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