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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继承人指谁,具体包括哪些人临沂市看守所律师刑事辩护

第 一继承人指谁,具体包括哪些人临沂市看守所律师刑事辩护

 

在被继承人后,如果没有遗嘱,就是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那么在法定继承中,应当如何分配遗产呢?此时应当先界定第 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那么第 一继承人指谁呢?律师法律网站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在被继承人后,如果没有,就是按照分配遗产。那么在法定继承中,应当如何分配遗产呢?此时应当先界定第 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那么第 一继承人指谁呢?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第 一继承人指谁

根据的规定,第 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

(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条件,办理了的合法夫妻。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国法律还规定,于1950年公布以前的妾,如双方不愿意接触关系的,也是夫的合法配偶。

(2)子女。子女包括婚女、非婚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对公婆尽了主要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可作为第 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被人对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赡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0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以依照继承法4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仍可作为生父母的第 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同样,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仍可作为亲女的第 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收养他人为养孙子女的,互为第 一顺序继承人。

二、如何分配遗产

在法定继承中,有第 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 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没有第 一顺序继承人或第 一顺序继承人均已放弃继承或丧失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在分配遗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也就是说,在没有特殊情况时,(如某一继承人尽了绝大部分赡养义务,而另一人则几乎没尽赡养义务),各继承人分得相同遗产。须指出的事,在农村,有的地方对出嫁女儿不分或少分遗产的做法是错误的,出嫁女儿也有平等的继承权,应分得相同的遗产份额。

(2)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多分或少分遗产。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适当比其他继承人多分一些遗产;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一些遗产;对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但若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愿意尽扶养义务,而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并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则不应因此而减少其遗产分配份额;另外,有关司法解释还指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即使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扶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可以不分或不分配遗产。

第 一继承人指谁?律师法律网站小编已经在上文中为大家进行了介绍,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第 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了死者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任何的法律疑问,都可以来电咨询我们律师法律网站网站的专业律师,我们会根据你的具体问题进行解答,切实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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