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刑事律师

法律服务热线:

18047941113

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房屋?

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房屋?

 

     

【婚姻家庭】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房屋?  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划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入行: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详细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详细处理根据出产,糊口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

     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在双方前提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栖身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栖身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锡林郭勒刑事律师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王力
执业证号:11525202010250493
联系电话:18047941113
电子邮箱:870105376@qq.com
QQ/微信:870105376
联系地址: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重庆路众力景尚园写字楼内蒙古理想律师事务所

扫码加微信